《淮安市市區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市政府九屆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為便于理解和落實《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02年市政府出臺的《淮安市市區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淮政發〔2002〕223號)已與當前的法律法規、垃圾處理現狀等不相適應,亟需修訂和完善。根據《財政部關于土地閑置費、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財稅〔2021〕8號)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將由城市管理等部門負責征收的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為進一步規范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提高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質量,促進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按照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市發改委依據上位法相關規定,調研學習蘇北其他城市經驗和做法,廣泛征求縣區、相關部門、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特制定出臺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解讀
《辦法》共有十七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至四條明確《辦法》制定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政府職責、部門職責等內容;
第五至六條明確了繳費義務人和收費標準制定?!掇k法》規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含駐淮單位)、部隊、社會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居民(含常住人口、暫住人口),應當按規定繳納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清江浦區、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淮安工業園區、淮安生態文化旅游區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核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窗矃^、淮陰區、洪澤區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由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區財政部門核定,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仍沿用2002年的征收標準不變,在《辦法》出臺的同時,另文制定下發。
第七至八條明確了征收方式和計費方式?!掇k法》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居民可以按戶或者人為單位收??;對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社會組織可以按職工人數、營業面積或者垃圾產生量收取。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可以按月、按季或者按年收取。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照營業面積征收的,營業面積(包括餐廳、操作間等)以有效的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合同上標明的建筑面積計算;不能提供有效證件或者有效證件載明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有明顯差距的,以實際丈量的面積計算。
第九條明確了委托代征?!掇k法》規定稅務部門可以委托具有公共管理或者社會服務職能的機構代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并與受委托單位簽訂委托代征協議。稅務部門應當向受委托單位支付委托費。
第十至十一條明確了申報繳納和免征對象?!掇k法》規定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繳納義務人或者受委托單位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受委托單位應當將其代征費款按月向稅務部門全額申報??偣J定的困難職工,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戶、特困供養對象,社會福利機構,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的享受國家定期撫恤和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免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十二至十三條明確了分類垃圾減收和有償服務收費?!掇k法》規定對生活垃圾按規定分類、回收和就地達標處理的,可以減收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接受委托,提供清掃、保潔以及清運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場所等有償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委托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四至十五條明確了票據使用和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使用管理?!掇k法》規定稅務部門征收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使用財政部統一監(?。┲频姆嵌愂杖肫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專項用于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十六至十七條明確了信息共享和施行日期等事項。
《辦法》依據上位法的有關規定,貫徹落實了財政部對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工作要求,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從征收方式、計費方式、申報繳納、使用管理等方面規范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提高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質量,促進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促進城市文明建設。